新修訂的食品標簽國家標準———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,所有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老包裝食品一律不得進入市場。為了讓企業提前做好準備,日前,張家港質監局組織了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的有關負責人,對新修訂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進行了宣傳貫徹和培訓。
預包裝食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好,或裝入容器中,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食品。由于預包裝食品不同于裸裝食品,消費者難以識別包裝內食品的詳細情況,只能通過標簽上的文字、圖形、符號了解包裝食品的原始配料、營養成分、生產日期、保質期、質量(品質)等級等等,從而決定是否要購買。因此,預包裝食品關系著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。新修訂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,在原有標準的基礎上對有關標簽的標識內容,標準的名稱,食品的名稱,配料表,凈含量,日期標識以及關于制造者、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的標識等內容進行了修訂。修訂后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,使標準更有可操作性,食品標簽與國際CAC標準進一步接軌,與我國產品質量法、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協調一致。
在培訓中,企業負責人都認為,一個規范的食品標簽,反映了標準化的水平、社會的文明和食品企業的素質。通過實施新修訂的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來規范食品標簽,防止了欺詐、誤導,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,同時也促進企業自律,保證了市場的公平競爭。